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机构知识库管理办法
1. 存缴责任人
西安光机所所固定人员、流动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参加我所国家重点实验室、院重点实验室资助项目的合作研究人员等。
存缴责任人一般为作品著作权人,对其自身作品拥有存缴和发布的权利。除提前声明外,存缴责任人默认授权西安光机所图书馆行使向机构知识库存缴作品的非排他性权利。第三人需经著作权人授权方可存缴作品。
西安光机所图书馆工作人员可以依据WOS,EI,CNKI等数据库对我所发文进行数据的上传;利用专利平台对我所专利数据进行完善。
2. 存缴内容
正式发表的研究论文,包括期刊论文、会议论文;研究所出版物,包括主办的会议摘要;来自科技处的科技成果信息;来自专利数据库的专利信息;以及培训课件、会议PPT、图书章节等;
3. 存缴和发布时间
对图书馆工作人员:
- 根据数据库定制的信息,及时更新论文信息,在当年的12月份最后一个礼拜完成当年数据库里能找到的所有论文目录的更新;
- 及时审核科研人员提交的信息;
- 在历年的12月份最后一个礼拜完成当年数据库专利数据的更新;
- 在历年的12月份,完成能获取的科研成果的完善;
- 将收集到的会议摘要、PTT及时上传更新。
- 尽量丰富平台的内容和类型,可以包括科普视频,新闻报道,专题报道等。
对科研人员即作品著作权人:
涉及到职称评审等切身利益,建议大家尽可能快地存缴、发布和认领。
4. IR内容的传播与使用
西安光机所OpenIR发布内容可参考知识共享许可(Creative Commons,CC)规定:供个人因研究、学习需要免费传播、下载、转载和利用。用户在传播、下载、转载和以其他方式使用发布内容时必须遵守作品的著作权,完整注明作者和第一发表来源。
为了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在西安光机所IP范围内,可以实现专利和论文全文的下载;IP范围外,只能浏览所有条目的基本信息。不建议大家向外单位提供平台的全文。
5. 存缴内容的著作权归属
存缴到西安光机所OpenIR中的作品著作权,由作品著作权人享有,不因存缴载体和存缴责任人的改变而改变,西安光机所图书馆仅仅是对作品实现仓储管理。
6. 与考核的关系
- 与科研管理系统协同工作,并与档案管理工作密切相关;
- 年终部门考核、等须提交学术论文成果相关材料时,必须从西安光机所OpenIR中抽取,不在数据库中的条目,将不予认可;
- 研究生毕业时,必须上传学位论文才能完成毕业手续的办理;论文上传时,部门为“研究生部”;
- 研究生需要检索证明时,必须基于IR中数据进行开具;
- 广大课题组和科研人员需要论文证明时,必须依据机构知识库的数据。
7. IR责权监管与法律责任
- 存缴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禁存缴和发布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公共利益以及涉密的内容;
- 图书馆负责审核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确保作品以非商业性目的使用;
- 用户在使用西安光机所OpenIR存缴内容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作品的著作权和其他相关权利。
8. 规定启用时间
该规定与2019年7月1日起执行。
该规定的解释权归网络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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